-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维生素C
- 【规格】1.0g*10瓶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久置色渐变微黄。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用于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整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可用大剂量本品治疗。5.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 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艾滋病、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后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用法用量】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需遵医嘱。
- 【不良反应】1.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晕厥。4.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禁忌】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注射用维生素C。
- 【注意事项】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氨基转移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 【药物相互作用】(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注射用维生素C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8)注射用维生素C与氨茶碱、博来霉素、头孢唑林、头孢匹林、结合雌激素、右旋糖酐、多沙普仑、红霉素、甲氧霉素、青霉素G、维生素K、华法林、重碳酸钠配伍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分泌入乳汁。孕妇大剂量服用时,还可产生婴儿坏血病。
- 【儿童用药】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RDA,1980):4~6岁小儿45mg,7岁以上按成人计60mg,未经证实有效时,不宜应用大于10倍上述剂量。
- 【药理毒理】注射用维生素C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药代动力学,本药蛋白结合率低。少量贮藏于血浆和细胞,以腺体组织内的浓度为最高。肝内代谢。极少数以原形物或代谢物经肾排泄,当血浆浓度大于14mg/ml时,尿内排出量增多。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 【药物过量】每日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每日用量超过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孕妇应用大量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必要时,成人每次2~4g,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生产厂家】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380
-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8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277700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