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某“尚葆堂官网”看到其产品由“颐致口清芬栀子菊花桑叶代用茶”和“尚葆堂天然植萃精华口腔抑菌液(粤卫消证字(2017)第8004号)”组成。
“代用茶”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一个分类,只要是名称中写了“代用茶”的一般不会是药品或保健食品,而属于普通食品。“颐致口清芬栀子菊花桑叶代用茶”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粤卫消证字(2017)第8004号”是广州雨晓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证号,不是药品的批准文号,“尚葆堂天然植萃精华口腔抑菌液”属于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用于治疗疾病,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治病选择正规药品,买药看准“国药准字”。
药品价格315网提醒您:某“尚葆堂官网”对其产品的描述“尚葆堂1个套装20天的量牙周炎,口腔溃疡等症状消失,全部排除体内的淤积毒素,调节口腔菌落,口气重可以得到明显的改善减轻,清除口臭根源;尚葆堂4个套装80天的量调动人体消化系统每个细胞,清火清肠清口臭,口臭道不再犯。调肝养胃,疏肝理肺,养阴凉血。调节人体内分泌,提高人体免疫机能,清除体内聚集毒素,促进消化吸收,全面、彻底、快速去除掉口臭,从根本上消除口臭”等内容不科学地断言效果,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请消费者不要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