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科博肽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此包装规格已停产
- 【规格】2ml:70ug*5支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以眼镜蛇蛇毒中分离纯化的神经毒蛋白。
- 【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晚期癌症疼痛、慢性关节痛、坐骨神经痛、神经性头痛,三叉神经痛、麻风反应神经痛等慢性疼痛的治疗,尤其是慢性、顽固性、持续性疼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一次140μg,一日140~280μg。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连续用药10日后应停药1~2日。1.癌症疼痛:首次注射140μg,140~280μg/日,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原治疗剂量的镇痛药物合用,逐日减少镇痛药物的用量,至第三天或第四天完全停用原镇痛药物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2.各种慢性、顽固性和持续性疼痛;一次140μg,一日1~2次,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解热镇痛药合用,在第一疗程的第3~4天停用合用药物,以后单用科博肚维持疗效,疼痛控制后可改为维持量,每2~3日注射140μg科博肽以巩固疗效,维持适当时间后可考虑停药。3.急性疼痛:本品与阿片类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合用可增强其镇痛作用,延长镇痛作用时间,一次140μg,一日140~280μg,由于本品起效较慢;一般不宜单独用于急性疼痛的治疗。4.肝、肾、胃肠引起的疼痛:一次140μg,一日140~280μg。与非甾体解热镇痛药或阿片药物合用可提高疗效。
- 【不良反应】1.偶见口干、头晕、恶心症状。2.偶有初用时疼痛短时加重情况发生,继续用药即可显效。
-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青光眼及高热患者禁用科博肽注射液。
- 【注意事项】1.不应超量用药。2.部分病例用药早期效果欠佳,应坚持按疗程用药,多可取得显著效果。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吗啡、度冷丁等阿片药物及布洛芬、双氧芬酸等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物有协同增效作用;但毒性并无增加。2.阿托品等M型受体阻断药、抗胆碱酯酶药物能完全拮抗其镇痛作用;骨骼肌松弛药可增强其呼吸肌麻痹作用,这几类药物不能与科博肽同时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科博肽注射液。
- 【儿童用药】儿童用量均较成人减半,疗程之间应停药1~2日;幼儿慎用。
- 【药理毒理】眼镜蛇毒神经毒素与N型乙酰胆碱受体有高度的亲和力,能阻止神经肌肉接头神经冲动信号的传递。影响试验动物脑内乙酰胆碱的代谢,并能提高人、鼠脑内脑啡肽的含量,产生镇痛作用。本品长期应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本品与吗啡、度冷丁等阿片类药物无交叉耐受现象。由于本品能阻断神经肌肉信号冲动的传递,超大剂量时有箭毒样作用,可使呼吸肌麻痹。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等可迅速逆转此作用。
- 【生产厂家】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2101
- 【生产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生物制药园区
- 【药品本位码】869056760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