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环孢素滴眼液(Ⅱ)
- 【规格】0.4ml:0.2mg(0.05%)
- 【性状】环孢素滴眼液(Ⅱ)为几乎透明至略透明的乳状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可促进干眼症患者的泪液分泌,适用于与角结膜干燥症相关的眼部炎症所导致的泪液生成减少的患者。
- 【用法用量】滴眼,1次1滴,一日2次,需间隔12小时;本品也可与人工泪液联合使用,两药使用间隔时间应为15分钟。本品开启使用后即弃掉。
- 【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灼烧。常见不良皮应包括结膜充血、溢液、溢泪、眼痛异物感、瘙痒、刺痛及视觉障碍(多为视力模糊)。国外产品上市后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包括眼肿胀、荨麻疹,罕有的严重血管性水肿、脸肿胀、舌肿胀、咽水肿和呼吸困难病例);和眼表损伤(由给药过程中瓶口接触眼部引起)。因为这些反应是由一个未知规模的人群自发报告的,因此不能总是可靠地估计这些不良反映的频率或建立一个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或疑似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仅用于眼局部使用。2.将本品开启后,立刻给予单眼或双眼,剩余部分应弃之不重复使用。3.本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不能使用。如需使用本品,应先取下隐形眼镜,在用药15分钟后才可重新佩戴。4.本品可与其他人工泪液同时使用,但两药使用时间间隔应在15分钟以上。5.为避免可能引起眼损伤和污染,请注意不要让瓶口碰到眼睛或其他表面。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无孕妇使用本品的详细研究资料。2.哺乳期妇女已知全身给药时环孢素会从母乳分泌,但对局部给药的母乳分泌未做研究,虽局部给药后木检出血药浓度,但哺乳期妇女应谨慎使用。在考虑母乳喂养对儿童发育和健康益处的同时,还应考虑哺乳期母亲对本品的临床需要,以及环孢素对母乳喂养儿童的潜在不利影响。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与青年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见差异。
- 【儿童用药】16岁以下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药物过量】目前尚无本品使用过量的情况与症状。
- 【贮藏】密封,不超过25°C保存,避免冷冻。
- 【生产厂家】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39
- 【生产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1322000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