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宝山药业增力再造丸等5违法广告药品遭查处

2009-08-16 21:48:02    来源:  作者:

  8月16日电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增力再造丸”等5种违法广告药品。

  据了解,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增力再造丸”(国药准字Z20063827号),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五味萝蒂明目丸”(国药准字Z63020255号),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三味菥冥丸”(国药准字Z54020036号)、“二十五味肺病丸”(国药准字Z20023278号)、“十味乳香散”(国药准字Z20023288号)等5种广告药品,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了消费者。

链接: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力再造丸欺骗患者!

  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力再造丸欺骗患者!

  食品商务网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发布"增力再造丸"违法药品广告的函,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力再造丸欺骗患者被曝光!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增力再造丸"违法药品广告的函

  皖食药监市函〔2009〕74号

  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你公司生产销售的药品“增力再造丸”(国药准字Z20063827号)多次在我省《新安晚报》上刊登虚假违法广告。经核实,该药品系处方药,按照法律规定,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且广告内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发布“增力再造丸”违法药品广告,若继续违法发布,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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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2-05-27 16:55:22
利用不法药商向偏僻山区(湾沟林业局)的百姓做违法宣传、兜售“增力丸"、恳请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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