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药店可以在当地批发企业采购,留存了批发企业的销售人员资料就可以了”,可本身你们药店在当地批发采购的企业的销售人员没有授权书啊,我们这个药品只给了一家企业授权,我也很明确的和您说,这个产品是独家代理的。
1.现在这个产品本来就没有上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药店可以在当地批发企业采购,留存了批发企业的销售人员资料就可以了,而不需要留存所谓“品牌方”的资料。
3.建议联系我们平台人工客服。因为在评论中,我们无法核实您的身份。
药店确实不需要品牌方授权,药店是“死物”,需要人员“活物”进行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种《药品经营管理》销售人员必须具备这些资格:①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的品种、地域、期限;③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拥有这些东西方可进行销售药品。
以上我说的这些您都不符合。糖脉康片这个品种是独家代理的品种,你们这种行为属于品牌侵占,请立即下架该药品。
药店销售药品不需要品牌方授权,药店经过药监局的批准发证就可以销售药品,药品正规合法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