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9号)2020年第9号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为成都胃病医院的护胃爽胶囊抽检不符合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序号:2
药品品名:护胃爽胶囊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成都胃病医院
药品规格:每粒装0.4g
生产批号:200312
检品来源:成都胃病医院
检验依据: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SZBZ20081277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名称: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