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康替唑胺片
- 【商品名/商标】
优喜泰
- 【规格】400mg*20片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康替唑胺。
- 【性状】本品为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康替唑胺片适用于治疗由对本品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的菌株)、化脓性链球菌或无乳链球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为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确保康替唑胺及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本品应仅用于治疗已确诊或高度怀疑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本品不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菌感染。如确诊或怀疑合并有革兰阴性菌感染,建议联合应用抗革兰阴性菌药物进行治疗(见【注意事项】)。在选择或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本品的敏感性(见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药敏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细菌耐药性和抗菌药物敏感性等流行病学情况进行经验性治疗。在获得以上药敏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本品进行治疗,获得药敏结果后再选择进行针对性的病原治疗。
- 【用法用量】成人:本品应随餐或进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次800mg(2片),每12小时服用1次。建议疗程(连续治疗天数)为7至14天,也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总的疗程可由治疗医生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及病人对治疗的反应而制订。在I期临床研究中,健康受试者连续随餐口服康替唑胺片28天,耐受性和安全性良好(见【不良反应】);对于应用康替唑胺片超过28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特殊人群:儿童:本品尚未在儿童患者中进行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老年人:年龄在65~75周岁的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老年用药】和【药代动力学】)肾功能不全:本品在I期、II期、II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PPK)研究结果显示,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60mL/min<肌酐清除率<90mL/min)不必调整剂量。尚无本品在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评价康替唑胺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见【药代动力学】)
- 【禁忌】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康替唑胺或其他噁唑烷酮类药物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1.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确保康替唑胺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本品应该用于治疗已经证实或者高度怀疑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当有预防应用指征时,可预防用药。在没有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没有预防应用指征时,使用康替唑胺可能不会给患者带来益处,且有增加耐药细菌产生的风险。2.告知患者抗菌药物包括康替唑胺应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而不应用于治疗病毒感染。当康替唑胺用于细菌感染时,应告知患者在治疗的早期,虽然患者通常会感觉好转,仍应当按照医嘱准确服药。用药的疏漏或没有完成整个治疗过程,可能会降低当时的治疗效果且增加细菌耐药的发生,以及将来可能不能应用康替唑胺或其他抗菌药物治疗。3.康替唑胺对革兰阴性菌的临床疗效未经证实,不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菌感染。在确诊或怀疑合并革兰阴性菌感染时,应联合使用针对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见【适应症】)。4.本品对OT间期的影响:在一项健康受试者餐后单剂口服康替唑胺的全面QT(TQT)临床试验中,共52例受试者参与并完成了全面OT研究,结果显示:康替唑胺800mg和1600mg剂量组经安慰剂对照药修正的QTcI间期相对于基线点的变化平均值分别为+0.4ms和+3.5ms(OTc效应阳性的预期值为≥5ms),这些数据显示康替唑胺无明显的OTc效应。5.骨髓抑制:在I期临床试验中,如表3所示,接受康替唑胺片800mg治疗的患者(N=354),未见血小板计数降低(0%,0/354),偶见白细胞计数降低(0.3%,1/354)、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0.3%,1/354)和网织红细胞计数降低(0.3%,1/354)的与研究药物相关的血液学检查异常;然而,接受阳性对照药利奈唑胺片(600mg)治疗的患者(N=351),常见的(发生率>1%)与研究药物相关的血液学检查异常包括白细胞计数降低(3.4%,12/351)、血小板计数降低(2.3%,8/351)、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1.7%,6/351)和网织红细胞计数降低(1.4%,5/351)。另外,在一项以利奈唑胺片为对照的I期临床研究中,试验组有10例健康受试者连续28天口服康替唑胺片,每次800mg,每12小时1次,受试者均未见与研究药物相关的血小板计数下降和白细胞计数下降的血液学检查异常,未见骨髓抑制趋势;对照组有10例健康受试者连续28天口服利奈唑胺片,每次600mg,每12小时1次,共有2例受试者(20%,2/10)和1例受试者(10%,1/10)分别发生与研究药物相关的血小板计数下降和白细胞计数下降的血液学检查异常。因此,与阳性对照药相比,康替唑胺片未见引起骨髓抑制相关的血液学参数的显著变化。已完成的动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显示,康替唑胺在大鼠或犬中以相当于临床剂量10倍或5.8倍(以fAUC计)的剂量连续暴露13周,均未见骨髓抑制毒性;在以利奈唑胺为对照的连续给药28天的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康替唑胺组在相当于12.5倍(以fAUC计)的临床治疗剂量下未见骨髓抑制,而利奈唑胺组在相同剂量下可见明显的骨髓抑制毒性。虽然在已完成的临床试验中,接受康替唑胺片治疗的受试者未出现骨髓抑制或发生骨髓抑制的趋势,且动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也显示康替唑胺以高于临床治疗剂量的水平连续暴露超过临床推荐治疗周期未见骨髓抑制毒性,但是考虑到已上市的其他噁唑烷酮类药物发生的骨髓抑制不良反应,接受康替唑胺片治疗的患者如基线血细胞计数偏低或需延长治疗时间,在治疗过程中应关注全血细胞计数的变化。6.周围神经和视神经病变:本品已完成的动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显示,以游离康替唑胺的AUC计,康替唑胺以相当于临床治疗剂量下人体内暴露量的65倍的暴露水平连续暴露于LE大鼠3个月,LE大鼠未见中枢和周围神经的病理学变化,也未见视神经的变化。在已完成的所有临床试验中,也未观察到与康替唑胺片治疗相关的周围神经和视神经病变。因目前仅有健康受试者连续使用康替唑胺片28天的临床安全性数据,考虑到已上市的其他噁唑烷酮类药物发生的周围神经和视神经病变不良反应,接受康替唑胺片治疗的患者如因病情需延长治疗疗程,在治疗过程中应关注患者是否发生周围神经病变和视神经病变。7.抗菌药物相关腹泻和结肠炎:尽管在本品已完成的所有临床试验中均未见与康替唑胺相关的结肠炎,但考虑到使用几乎所有抗菌药物时都曾有伪膜性结肠炎报告,因此,如果在接受任何抗菌药物后患者出现腹泻,则应考虑伪膜性结肠炎诊断。如果疑诊或确诊患有抗菌药物相关结肠炎,可能需要停用康替唑胺。应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几乎所有抗菌药物使用中都曾有抗菌药物相关腹泻和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和难辨梭菌相关腹泻(CDAD)】的报道,严重程度可从轻度腹泻到致命性结肠炎。抗菌药物治疗可改变肠道正常菌群,导致难辨梭菌的过度生长。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如果出现腹泻则必须要考虑CDAD的可能。据报道,有时CDAD甚至有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后2月后才出现,故需要详细了解病史。因此,如果患者在康替唑胺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严重腹泻,则应考虑该诊断。如果疑诊或确诊抗菌药物相关腹泻或CDAD,可能需要停用对难辨梭菌没有直接活性的正在进行的抗菌药物治疗并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根据临床指征,可适当补液、维持电解质平衡和补充蛋白质,给予针对难辨梭菌的抗菌药物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评估。在此情况下应禁用抑制肠蠕动的药物。8.二重感染:尽管健康受试者连续口服康替唑胺片14天后,粪便培养结果显示未见菌群交替,但是考虑到抗菌药物的应用可能促使非敏感菌株的过度生长,在治疗中如出现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9.特殊人群: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60mL/min≤肌酐清除率<90mL/min)不必调整剂量。尚无本品在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评价康替唑胺的药代动力学特性。10.在对照临床研究中,对于应用康替唑胺制剂超过28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11.血尿酸升高: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血尿酸升高。在I期临床试验中,接受康替唑胺片800mg治疗组观察到的与治疗相关的血尿酸升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7%,均为轻度,且均未见血尿酸升高相关的临床症状。12.药物相互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体外研究和动物体内研究结果显示,与其他同类噁唑烷酮类药物不同,康替唑胺无显著的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预测康替唑胺口服给药发生单胺氧化酶抑制相关的体内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低。因目前尚无康替唑胺与单胺氧化酶底物合用的临床研究数据,患者服用康替唑胺时,如正在或即将接受单胺氧化酶底物(如肾上腺素能药物或5-羟色胺类药物等)的治疗,应告知医生,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理毒理】。
- 【药物相互作用】通过黄素单加氧酶5代谢的药物:康替唑胺在体内的代谢主要通过黄素单加氧酶5(FMO5)和肝胞浆中的还原酶共同催化,因目前尚未见通过该代谢机制代谢或抑制/诱导黄素单加氧酶5(FMO5)活性的其他已上市药物,故尚未基于FMO5代谢机制开展本品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对细胞色素酶P450的作用:体外孵育结果显示,康替唑胺和其体内主要代谢产物M2均不抑制有临床意义的人类细胞色素同工酶(如3A41A22C9,2C192D6)的活性,也不是CYP450酶的诱导剂。所以,预计康替唑胺不会显著改变经这些主要细胞色素同工酶代谢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康替唑胺不是CYP450酶的底物,因此,康替唑胺与CYP450酶的抑制剂或诱导剂之间不会发生相互作用。与其他抗菌药的相互作用:体外棋盘法研究结果显示,康替唑胺与其他受试抗菌药联合应用未见拮抗作用,大部分为无关作用,仅部分组合出现了协同作用,如:康替唑胺与克林霉素联合应用于粪肠球菌质控菌ATCC29212,康替唑胺与四环素联合应用于青霉素耐药的临床分离肺炎链球菌MSPN0002,康替唑胺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质控菌ATCC29213。(见【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对单胺氧化酶的作用:体外单胺氧化酶抑制试验结果显示,康替唑胺在人体预期暴露水平下对单胺氧化酶无明显抑制作用(fCmax/ICso为0.06或0.21):小鼠头部抽动试验和大鼠酪胺挑战试验结果显示,康替唑胺在大于临床治疗剂量的预期暴露水平下,对单胺氧化酶无显著的抑制作用,但是,同类药物利奈唑胺在相当于临床剂量的预期暴露水平下对单胺氧化酶具有显著抑制作用。预计康替唑胺与单胺氧化酶底物(如肾上腺素能药物或5-羟色胺类药物等)合用产生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低。因目前尚无康替唑胺与单胺氧化酶底物合用的临床研究数据,患者服用康替唑胺时,如正在或即将接受单胺氧化酶底物(如肾上腺素能药物或5-羟色胺类药物等)的治疗,应告知医生,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药物摄取和外排转运体的作用:体外孵育结果显示,康替唑胺不是药物摄取转运体(OAT1OAT3OATP1B1OATP1B3和OCT2)和药物外排转运体(BCRP)的底物,虽然康替唑胺是药物外排转运体P-gp的底物,但是康替唑胺主要以代谢途径从体内消除,预测转运体P-gp抑制剂对康替唑胺的体内暴露量无显著影响。另外,在临床治疗剂量(800mg,BID)下,人体内康替唑胺的暴露量对上述药物摄取和外排转运体均无显著的抑制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本品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临床研究。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通过怀孕大鼠的胎盘屏障。母体使用康替唑胺可能会导致胎儿暴露于药物。建议孕妇慎用本品,如需使用,应经医生评估确认服用本品对母体潜在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后,方可使用。建议育龄期妇女或其伴侣在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孕。哺乳期妇女:康替唑胺可分泌至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血浆药物浓度相近。康替唑胺是否分泌至人类的乳汁中尚不明确。由于许多药物都能随人类的乳汁分泌,因此康替唑胺应慎用于哺乳期妇女,如需使用,在本品治疗期间应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在Ⅲ期临床研究中,共354例患者接受了康替唑胺片的治疗,其中有40例为年龄>65周岁~75周岁的老年患者。亚组分析显示,老年患者(>65周岁~75周岁)的临床治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常见不良反应,与全分析人群相似,但并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对康替唑胺片的敏感性可能会更高。尚无年龄超过75周岁的老年患者服用康替唑胺片的临床数据。本品在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PPK)研究结果显示,<60岁和>60岁患者体重校正后康替唑胺的AUCss比较接近(差值<10%,且p>0.05),年龄对康替唑胺的AUCss无明显影响,无需根据年龄进行剂量的调整。
- 【儿童用药】本品尚未在儿童患者中进行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
- 【药理毒理】作用机制:康替唑胺为全合成的新型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可用于治疗由需氧的革兰阳性菌引起的感染。康替唑胺的体外抗菌谱还包括一些厌氧菌。体外研究证实康替唑胺的抗菌作用机制与其他噁唑烷酮类抗菌药物相同,是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过程中所必需的功能性 70S起始复合体的形成而达到抑制细菌生长的作用。时间-杀菌曲线研究的结果表明,康替唑胺对肺炎链球菌有明显的杀菌作用,对受试的大部分葡萄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有一定的杀菌作用,但对肠球菌属仅具抑菌作用。
- 【药物过量】临床上过量服用康替唑胺片的研究资料有限,I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健康受试者单剂空腹口服康替唑胺片剂量达1800mg时,耐受性和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并呈一过性,主要表现为恶心、伴或不伴呕吐和肌酸激酶升高。康替唑胺的全面OT研究显示,健康受试者单剂餐后口服超治疗剂量(1600mg)康替唑胺片,受试者耐受性和安全性良好,常见的不良反应涉及胃肠系统疾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和腹泻,另外,康替唑胺在超治疗剂量(1600mg)下,在给药后第3小时和第4小时对心脏复极有微弱信号,但均低于同时间点阳性对照药莫西沙星的阳性效应。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显示,当经口给予5000mg/kg/天的康替唑胺(按体表面积换算,对应的成人给药剂量为810mg/kg/天)时,大鼠未出现急性中毒的临床症状;当经口给予2000mg/kg/天的康替唑胺(按体表面积换算,对应的成人给药剂量为1082mg/kg/天)时,犬出现呕吐和腹泻(不成形便)。如果发生药物过量事件需要进行急救时,建议采取下述方式:洗胃、活性炭吸附药、泻药或其他缓泻剂,观察并给予水、电解质支持疗法。
- 【贮藏】密闭,不超过25℃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0019
- 【生产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
- 【条形码】6973897490008
- 【药品本位码】869046470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