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维生素E、C颗粒
- 【商品名/商标】
惠乐康
- 【规格】3g*12袋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维生素E:10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蔗糖、柠檬黄、苋菜红、桔子香精。
- 【性状】惠乐康维生素E、C颗粒为微黄色颗粒;具香味。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1次。用水冲服或嚼服。
- 【不良反应】1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咽炎、腹泻、乳腺肿大以及乏力、血小板聚集及血栓形成。2、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惠乐康维生素E、C颗粒。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肝素或华法林联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或凝血酶原血症。2、巴比妥类、扑米酮、水杨酸类药物可促使维生素C排泄。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维生素C参与体内抗体、胶原形成和组织修补以及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的代谢,保持血管完整性,增加机体的抵抗力;维生素E亦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保护皮肤及增加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等作用,维生素E、维生素C合用可发挥抗氧化作用。
- 【贮藏】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781
- 【生产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兴农路26号
- 【条形码】6955833600818
- 【药品本位码】869012680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