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风寒咳嗽颗粒
- 【商品名/商标】
御大夫
- 【规格】5g*6袋
- 【主要成份】陈皮、生姜、法半夏、青皮、苦杏仁、麻黄、紫苏叶、五味子、桑白皮、炙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本品为浅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御大夫风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阴虚干咳者慎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御大夫风寒咳嗽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016
-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桑海南路490号
- 【条形码】6918440052197
- 【药品本位码】8690537700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