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清火片
- 【商品名/商标】
维可林
- 【规格】10片*5板
- 【主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 【性状】维可林清火片为圆形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排便频率增加、口干、皮疹、瘙痒、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等。
-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月经期、哺乳期妇女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881
- 【生产地址】四平经济开发区3766号
- 【条形码】6934114760779
- 【药品本位码】869034300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