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麝香镇痛膏
- 【商品名/商标】
回马枪
- 【规格】8cm*10cm*5片*1袋
- 【主要成份】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性状】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 【用法用量】贴患处。
- 【不良反应】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损处禁用;开放性伤口忌用;感染处禁用麝香镇痛膏。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5.有皮肤病者慎用麝香镇痛膏。6.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7.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本品含生川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包括皮肤发痒或变红),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12.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麝香镇痛膏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避热。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780
- 【生产地址】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圣大道东108号
- 【条形码】6923868300614
- 【药品本位码】86901899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