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桂龙咳喘宁蜜炼膏
- 【商品名/商标】
桂龙
- 【规格】15g*9袋
- 【主要成份】桂枝、龙骨、白芍、牡蛎、黄连、法半夏、瓜蒌皮、炒苦杏仁、大枣、生姜、炙甘草;辅料为蔗糖、蜂蜜、液体葡萄糖、蜂蜜香精。
- 【性状】桂龙咳喘宁蜜炼膏为棕褐色稠厚半流体;气香,味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克(约一汤匙,相当于饮片5.8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及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桂龙咳喘宁蜜炼膏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9.对桂龙咳喘宁蜜炼膏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183
- 【生产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红旗南路与明珠路交叉口
- 【条形码】6937343171064
- 【药品本位码】869043820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