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显示,自2024年7月1日起,盐酸纳呋拉啡口崩片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不能通过网络销售,消费者须凭处方到当地药店或医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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