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药店老总私下跟记者讲,像“施慧达”这样的药物绝非个案,目前有三成左右的药品在药店的零售价都要比医院的采购价低很多。不过,他要求记者最好不要报道此事,否则药厂就会通过断货等方式来维护药品的价格稳定。
该老总还表示,在我国的药品零售市场,药店只占两成多一点,医院才是零售大头。不少药厂为了维护药店与医院的价格统一,采取了很多手段。有的药厂只供医院销售,还有一些药厂拿出不同的产品规格来通吃医院和药店市场。比如,拿12片装的药品去参加挂网采购,专供医院销售。而把24片装的药品专门来供药店销售,从而维护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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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差价哪去了?
医院采购价与药店采购价之间近25元的差价哪去了?一位姓陈的医药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在我国有个怪象:价格越高的药越好卖,价格越低的药越没人卖。因此,药厂总希望采购中心能把自己的药品价格定得高一点。“价格越高,你可操作的空间越大,就有更多的钱来进行药品的公关。”
“一个出厂价10元的药,如果医院的采购价是20元,这中间10元的差价还要给经销商一部分利润,剩下只有两三元来做公关。但是如果医院的采购价是50元,这中间就有三四十元可以来做公关,后者的效果肯定好于前者。”陈先生称。
医保掏了“冤枉钱”?
黄先生还给记者算了笔账,去医院买此药可以享受医保报销60%,自己还需要出40%的钱,即25.7元,虽然比直接去药店买便宜10元,但是算上挂号费5元和来回公交车路费4元,这样自己总共花的钱和去药店购买也差不多,更何况去医院还要花半天时间排队,还不如去家门口的药店方便。“虽然政府给我们报销部分药费,但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黄先生无奈地说。
更重要的是,去医院买药,意味着64.36元的价格里有60%即38.6元是由医保来买单,也是说,与药店的采购价相比,医保还要多掏近10元冤枉钱。“如果都像这个药品一样,政府掏冤枉钱,那损失的就是全社会纳税人的钱,而油水却流进了少数人的腰包,这太不公平了。”黄先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