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清喉咽颗粒
- 【规格】18g*8袋
- 【主要成份】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清喉咽颗粒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部不适、皮疹、瘙痒、潮红、头晕、头痛、嗜睡、胸部不适、乏力、过敏反应等。
-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超过38.5℃,或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本品含玄参,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11.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4020077
- 【生产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5号
- 【药品本位码】8690591400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