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茶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一个分类,只要是名称中写了“代用茶”的一般不会是药品或保健食品,而属于普通食品。“古韵妙姿茶代用茶”可能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将“古韵妙姿茶代用茶”的包装盒照片发送到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以方便我们进一步查询该产品的真实性。
经查,“古韵妙姿茶”是龚光玉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信息如下:
商品/服务:茶;用作茶叶代用品的花或叶;茶饮料;
申请/注册号:41634563
申请日期:2019年10月15日
国际分类:30
申请人名称(中文):龚光玉
申请人地址(中文):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西林路238号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