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癌抗原125(CA125)测定试剂盒(直接化学发光法)
- 【型号规格】SMART6500、SMART500S、Ellume-A 100人份
- 【结构与组成】主要由磁微粒(M)、结合物(R1)、癌抗原125(CA125)校准品(选配)、癌抗原125(CA125)质控品(选配)组成,其中,磁微粒(M):含抗CA125鼠单抗包被的磁微粒及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的MOPS缓冲溶液;结合物(R1):含吖啶酯标记的抗CA125鼠单抗结合物及防腐剂的磷酸盐缓冲溶液; 校准品1:含天然提取人CA125蛋白、蛋白保护剂及防腐剂的TRIS缓冲液制备而成的冻干粉;校准品2:含天然提取人CA125蛋白、蛋白保护剂及防腐剂的TRIS缓冲液制备而成的冻干粉;校准品3:含天然提取人CA125蛋白、蛋白保护剂及防腐剂的TRIS缓冲液制备而成的冻干粉;质控品水平1:含天然提取人CA125蛋白、蛋白保护剂及防腐剂的TRIS缓冲液制备而成的冻干粉;质控品水平2:含天然提取人CA125蛋白、蛋白保护剂及防腐剂的TRIS缓冲液制备而成的冻干粉。
- 【适用范围】
癌抗原125(CA125)测定试剂盒(直接化学发光法)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癌抗原125(CA125),临床上用于卵巢癌等疾病的治疗监测。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宜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 【贮藏】所有组分在2-8℃避光保存,禁止冷冻,保质期为12个月。试剂开瓶后请于28天之内使用,2-8℃保存,严禁冷冻;仪器试剂盘制冷状态正常时(2-8℃),试剂在机可保存28天。
- 【有效期】校准品复溶后,在2-8℃保存,可保存7天;在室温(10-30℃)保存,可保存24h;在-20℃保存,可保存28天,避免反复冻融。质控品复溶后,在2-8℃保存,可保存7天;在室温(10-30℃)保存,可保存24h;在-20℃保存,可保存28天,避免反复冻融。
- 【生产厂家】深圳市国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22401494
- 【生产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科技大厦主楼103C;科技大厦辅楼3A号、4A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