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布洛芬片
- 【商品名/商标】
康恩贝/热贝克
- 【规格】0.1g*100片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胶态二氧化硅、交联羧甲纤维素钠、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
-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1-3岁,10-15公斤,一次用0.5片;4-6岁,16-21公斤,一次用1片;7-9岁,22-27公斤,一次用1.5片;10-12岁,28-32公斤,一次用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布洛芬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布洛芬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康恩贝布洛芬片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贮藏】密封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江西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西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0125
- 【生产地址】江西省弋阳县工业园区道口小区19号
- 【条形码】6946572602027
- 【药品本位码】8690536300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