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止鼾器一般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需经省药监局审批取得注册证编号后才能生产和销售,但上述用户提供的“冀卫消证字(2020)第0326号”不是医疗器械的注册证编号。上述“APGAR液体止鼾器”存在疑点,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将“APGAR液体止鼾器”的包装盒各个面照片发送到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以方便我们进一步查询该产品的真实性。
经查,“APGAR”是李宗义注册的商标,其注册信息如下:
商品/服务:矫形用物品;医疗器械和仪器;假肢;避孕套;子宫帽;性爱娃娃;避孕用具;奶瓶;性玩具;理疗设备;
申请/注册号:41196187
申请日期:2019年09月20日
国际分类:10
申请人名称(中文):李宗义
申请人地址(中文):黑龙江省依安县依龙镇永珍村3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