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海昕
- 【规格】1ml:30mg*10支
- 【主要成份】酮咯酸氨丁三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适用于需要阿片水平镇痛药的急性较严重疼痛的短期治疗,通常用于手术后镇痛,不适用于轻度或慢性疼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成人:本品和口服酮咯酸氨丁三醇制剂的连续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酮咯酸氨丁三醇口服制剂仅用于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剂的后续治疗。本品静注时间不少于15秒;肌注缓慢给药,并注射于肌内较深部位。静注或肌注后30分钟内开始产生止痛作用,1~2小时后达到最大止痛效果,止痛作用持续时间4~6小时。儿科病人:本品对年龄在2~16岁的儿科病人的单剂量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证实;但缺乏对儿科病人多次给药的研究资料。本品对2岁以下小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得到确定。本品与吗啡或哌替啶联合用药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单次给药,下面治疗剂量仅适用于单次给药。成年病人:肌注剂量:65岁以下:一次60mg;65岁或以上、肾损伤或体重低于50kg:一次30mg。静注剂量:65岁以下:30mg;65岁或以上、肾损伤或体重低于50kg:一次15mg。儿科病人(2~16岁):儿科病人仅接受单次给药,注射剂量如下:肌注剂量:一次1mg/kg,最大剂量不超过30mg。静注剂量:一次0.5mg/kg,最大剂量不超过15mg。成人多次给药:静注或肌注:65岁以下:建议每6小时静注或肌注30mg,最大日剂量不超过120mg。65岁或以上、肾损伤或体重低于50kg(110磅):建议每6小时静注或肌注15mg,最大日剂量不超过60mg。对于反跳性疼痛,无需增大给药剂量或者频率。除非属于禁忌,应考虑同时给予低剂量阿片类药物来消除疼痛。
- 【禁忌】1、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患者禁用本品。2、肾功能损伤及血容不足引起肾功能衰竭的患者禁用本品。3、临产、分娩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4、有酮咯酸氨丁三醇过敏史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5、本品禁用于大型手术前的止痛预防或手术中止痛,及需紧急止血时的手术中;因为受手术中止血的限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性。6、本品有抑制血小板功能,疑有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有出血倾向、止血不完全和高危的出血患者禁用本品。7、由于本品含乙醇成分,禁用于鞘内或硬膜外给药。8、由于非甾体抗炎药产生的严重副作用有累积的可能性,故本品禁与5-氨基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并用。9、本品禁与硫酸吗啡、盐酸杜冷丁、盐酸异丙嗪或安泰乐于小容器(如注射器)内混合,否则会导致酮咯酸析出。10、本品禁与丙磺舒并用。
- 【注意事项】本品是一种用于急性较严重疼痛短期治疗的非甾体抗炎药,成人治疗期一般不超过5天,因此,不适用于轻微或慢性疼痛的治疗。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为强力非甾体抗炎止痛药,与其他非甾体抗炎止痛药一样,其应用具有危险性,使用时有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的可能,尤其是在用药不当的情况下。超过推荐剂量大剂量使用本品不会收到更好的疗效,反而会增加本品不良反应的程度。 对胃肠道影响,本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严重的胃肠道副反应,如出血、溃疡和穿孔等症状。且胃肠道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性随用药剂量的增大和给药时间的延长而增加。尚无研究结果显示有哪一类人群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无消化性溃疡或出血的危险。售后调研表明老年人用酮咯酸氨丁三醇,胃肠道溃疡、出血和穿孔的危险性更高。对肾脏影响,肾功能损伤及血容减失引起肾功能衰竭的患者禁用本品。出血的危险性,本品有抑制血小板功能,疑有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有出血倾向、止血不完全和高危的出血患者禁用。大手术前止痛预防、需紧急止血时的手术中禁用。过敏性,由于使用酮咯酸氨丁三醇的患者出现过从支气管痉挛到过敏性休克等过敏性反应,因此首次注射酮咯酸氨丁三醇(静注/肌注)时有必要采用适当的抗过敏措施,有酮咯酸氨丁三醇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禁用。临产、分娩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由于酮咯酸氨丁三醇会影响胎动和子宫收缩,因此禁用于临产和分娩妇女;本品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作用对新生儿存在潜在的不良影响,故忌用于哺乳期妇女。与非甾体抗炎药的联合用药,由于非甾体抗炎药产生的严重副作用有累积的可能性,故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不宜与5-氨基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并用。
- 【生产厂家】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23467
- 【生产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康路122号3号楼
- 【条形码】6973204570058
- 【药品本位码】869818120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