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鹿首安神颗粒
- 【商品名/商标】
山海丹
- 【规格】10g*4袋*6盒
- 【主要成份】西洋参、山药、莲子、益智仁、山茱萸、鹿衔草、黄芪(炙)、茯苓、大枣、地黄、白芍、酸枣仁(炒)、首乌藤、百合、合欢皮、啤酒花、龙骨(煅)、黄连、淡竹叶、野菊花、九节菖蒲、山楂。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鹿首安神颗粒为黄棕色的颗粒;具有柠檬香气,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滋补肝肾,健脾益气,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脾两虚所致的头晕耳鸣,神疲乏力,健忘,失眠多梦,纳差食少等症。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宜饭前服用。
- 【不良反应】有报告同类药品会引起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口干、腹胀、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等,但至今尚未收到药品鹿首安神颗粒的报告。
- 【禁忌】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793
- 【生产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3号
- 【条形码】6950737510317
- 【药品本位码】8690251900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