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 【商品名/商标】
上达
- 【规格】0.1g*10片*2板
- 【主要成份】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上达盐酸左氧氟沙星片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盐酸左氧氟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左氧氟沙星只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盐酸左氧氟沙星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左氧氟沙星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与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进行治疗时,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菌株可以很快产生耐药性。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持续敏感,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1.医院获得性肺炎:治疗由对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粘质沙雷氏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同时应根据临床需要采取其他辅助治疗措施。如果已证明或怀疑是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建议联合应用抗假单胞菌-内酰胺类药物进行治疗。2.社区获得性肺炎:7~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对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包括多重耐药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白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衣原体、肺炎军团菌或肺炎支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注:mdrsp(多重耐药性肺炎链球菌)指对下列两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耐药的菌株:青霉素(mic2g/ml),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大环内酯类、四环素及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唑。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细菌性鼻窦炎: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10~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本品。4.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或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本品。5.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6.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轻度至中度),包括脓肿、蜂窝织炎、疖、脓疱病、脓皮病、伤口感染。7.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治疗由大肠埃希菌、粪肠球菌或甲氧西林敏感的表皮葡萄球菌引起的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8.复杂性尿路感染: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10天治疗方案:治疗由粪肠球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轻度至中度)。9.急性肾盂肾炎: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包括合并菌血症的病名。10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包括合并菌血症的病名。10.非复杂性尿路感染:治疗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或腐生葡萄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尿路感染(轻度至中度)。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单纯性尿路感染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本品。11.吸入性炭疽(暴露后):适用于吸入性炭疽(暴露后)的治疗,在暴露于炭疽杆菌喷雾之后减少疾病的发生或减缓疾病的进展。左氧氟沙星的有效性基于人体的血浆浓度这一替代终点来预测临床疗效。左氧氟沙星对炭疽吸入暴露后的预防作用尚未对人体进行试验。成人中超过28天疗程治疗的左氧氟沙星的安全性尚未研究。仅在获益大于风险时,才能使用左氧氟沙星长期治疗。
- 【用法用量】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用于上述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1.剂量和给药方法:(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的常用剂量为250mg或500mg或750mg,每24小时口服一次。根据感染情况按照下表(表1)所示服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不需调整用量。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需调整用量。表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肌酐清除率≥50mL/min)(感染类型-每24小时剂量-疗程(天)):医院内肺炎:750mg,7~14天;社区获得性肺炎:500mg,7~14天;社区获得性肺炎:750mg,5天;急性细菌性鼻窦炎:750mg,5天(或500mg,10~14天);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加重:500mg,7天;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cSSSI):750mg,7~14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uSSSI):500mg,7-10天;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500mg,28天;复杂性尿路感染(cUTI)或急性肾盂肾炎(AP):750mg,5天;复杂性尿路感染(cUTI)或急性肾盂肾炎(AP):250mg,10天;非复杂性尿路感染:250mg,3天;吸入性炭疽(暴露后),成年和儿科患者>50kg和≥6个月:500mg,60天;吸入性炭疽(暴露后),儿科患者<50kg和≥6个月:参见下表(表2),60天。(2)儿科患者(<18岁)中的剂量:儿科患者(≥6个月)的剂量描述于下表(表2)。表2:儿科患者(≥6个月)的剂量:(感染类型-剂量-每次给药频率-疗程)吸入性炭疽(暴露后):儿科患者>50kg和≥6个月:500mg,24小时,60天;吸入性炭疽(暴露后):儿科患者<50kg和≥6个月,8mg/kg(每次剂量不超过250mg),12小时,60天。(3)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应慎用盐酸左氧氟沙星。由于盐酸左氧氟沙星的清除率可能下降,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当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和适当的实验室研究。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患者没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肌酐清除率<50mL/min),由于肌酐清除率下降,需要调整给药剂量,以避免盐酸左氧氟沙星的蓄积(参见在特殊人群中的使用)。下表(表3)示如何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表3: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50mL/min):(肾功能正常患者中每24小时的剂量-肌酐清除率20~49mL/min-肌酐清除率10~19mL/min-血液透析或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750mg,每48小时750mg,第一次给药750mg,此后每48小时500mg,第一次给药750mg,此后每48小时500mg;500mg,首剂500mg,此后每24小时250mg,第一次给药500mg,此后每48小时250mg,第一次给药500mg,此后每48小时250mg;250mg,无需剂量调整,每48小时250mg。对于单纯性UTI治疗,无需剂量调整,无剂量调整信息。(4)给药说明: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与螯合剂的药物相互作用: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多种维生素;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应当在使用下述药物前后至少2小时服用:含镁抗酸剂、铝、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离子、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去羟肌苷咀嚼片/分散片或儿科冲剂。食物与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的服用可以不考虑进食的影响。建议在至少进食前1小时或进食后2小时服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接受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的患者的水摄入:口服制剂的患者应补充足够的水份,以阻止尿中药物浓度过高。已有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管型尿的报告。
- 【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上达盐酸左氧氟沙星片。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服用本品,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2.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使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3.本品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4.与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5.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药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757
- 【生产地址】山西省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唐明路42号)
- 【条形码】6932354101260
- 【药品本位码】8690291900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