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小儿清热利肺口服液
- 【商品名/商标】
潘高寿
- 【规格】8ml*6支
- 【主要成份】金银花、连翘、石膏、麻黄、燀苦杏仁、炒牛蒡子、射干、瓜蒌皮、浮海石、炒葶苈子、盐车前子。辅料为蔗糖、蜂蜜、甜菊素、甜蜜素、安赛蜜、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苯甲酸。
- 【性状】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舌红或苔黄等;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具有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口服,1~2岁:每次6~10毫升;3~5岁:每次10~20毫升;6~14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头晕。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无汗,咽痒咳嗽,痰白稀薄。3.脾胃虚弱者慎用潘高寿小儿清热利肺口服液。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运动员慎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潘高寿小儿清热利肺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10
- 【生产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 【条形码】6902108003737
- 【药品本位码】8690041100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