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氧氯普胺片
- 【商品名/商标】
谓达欣
- 【规格】5mg*36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镇吐药。主要用于①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②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③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④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不良反应】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甲氧氯普胺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未知):1.神经系统损害:锥体外系反应(震颤、抽动、共济失调、运动障碍、肌肉骨骼强直、斜颈、肌肉不自主收缩、肌肉痉挛状态、肌无力、言语障碍)、头晕、嗜睡、头痛、困倦、感觉减退、迟发性运动障碍。2.全身性损害:乏力、胸部不适、寒战、发热、疲乏、口渴。3.精神障碍:烦躁不安、躁动、精神障碍、易激惹、失眠。4.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口干、便秘。5.皮肤及皮下组织损害:皮疹、瘙痒症、多汗、荨麻疹、潮红。6.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窒息感。7.免疫系统损害:超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8.其他:心悸、心慌、视觉损害、斜视、发音困难。
- 【禁忌】2岁以下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1.12岁以下及65岁以上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2.避免合用可能引起锥体外系反应的药物。3.建议使用时间不要超过14天。4.甲氧氯普胺治疗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应避免长时间使用甲氧氯普胺。 甲氧氯普胺治疗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这通常是不可逆的。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的风险随治疗时间和总累积剂量的增加而增加。应避免长时间使用甲氧氯普胺。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的患者应马上停止甲氧氯普胺的治疗。在某些患者中,停止使用甲氧氯普胺治疗后症状可能会减轻或缓解。
- 【药物相互作用】①与对乙酰氨基酚、左旋多巴、锂化物、四环素、氨苄青霉素、乙醇和安定等同用时,胃内排空增快,使后者在小肠内吸收增加;②与乙醇或中枢抑制药等同时并用,镇静作用均增强;③与抗胆碱能药物和麻醉止痛药物合用有拮抗作用;④与抗毒蕈碱麻醉性镇静药并用,甲氧氯普胺对胃肠道的能动性效能可被抵消;⑤由于其可释放儿茶酚胺,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高血压病人,使用时应注意监控;⑥与扑热息痛、四环素、左旋多巴、乙醇、环孢霉素合用时,可增加其在小肠内的吸收;⑦与阿扑吗啡并用,后者的中枢性与周围性效应均可被抑制;⑧与西咪替丁、慢溶型剂型地高辛同用,后者的胃肠道吸收减少,如间隔2小时服用可以减少这种影响;甲氧氯普胺片还可增加地高辛的胆汁排出,从而改变其血浓度;⑨与能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的药物,如吩噻嗪类药等合用,锥体外系反应发生率与严重性均可有所增加。
- 【生产厂家】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536
- 【生产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新兴路168号
- 【条形码】6922670003393
- 【药品本位码】8690308100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