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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用炭颗粒怎么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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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咨询  来源:七鱼咨询
这个怎么使用?口服吗?药用炭颗粒


时间:2023-08-29 15:33:22

药用炭颗粒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化学药品,可吸附胃肠道中存在的有害物质,作为解毒药,用于急性口服中毒或药物过量。可口服使用、通过胃管给药、也可以制成混悬液服用。本品应在有医疗机构监护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用炭颗粒的推荐用法用量: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常规剂量为50-100g (1-2瓶)。如果情况严重,首次给药后可每隔4-6/小时服用20g (约等于160mL混悬液),并持续数天。12岁以下儿童:常规剂量为1g/kg。4-12岁儿童急性口服中毒服用剂量为25g (1/2瓶);4岁以下儿童急性中毒初次服用剂量为12.5g (1/4 ),并在医生指导下重复给药。

使用时注意:1.为防止毒物在体内被吸收,并清除已被吸收的毒物,急性口服中毒或药物过量后应尽早给予本品。摄入毒物和使用药用炭之间的延迟时间越长,效果越差。然而,延迟用药也可能会有临床获益。2.对于严重中毒的患者,推荐需重复多次使用。3.中毒患者采用口服给药时,要注意昏迷患者出现呛噎的危险,应由医生或护士通过胃管给药以防止误吸。4.催吐或洗胃后可服用本品。5.如果漏服药物,下次应服用正常剂量,不能加倍使用。

混悬液的制备和使用:向瓶内加水至瓶身的红色标记处,充分振摇1分钟,使药用炭混悬颗粒与水混合形成约400mL的混悬液。小心打开瓶盖后立即服用。如重复给药,应在使用前再次振摇。瓶子上装有一个特殊的尖嘴旋盖,可作为快速直接连接胃管的附属装置。轻轻拧松顶部释放瓶中的压力,再次关闭,切断尖嘴顶部后连接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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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50g*1瓶 颗粒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220076
生产厂家:荷兰Norit Nederland B.V.(Pharmaceuticals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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