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宋女士反映,她在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黄连口服液,药店售价82元,差不多是互联网药店售价的3倍。 市民获取药物,主要有三种渠道:医院、线下药店和互联网药店。三者运营模式各不相同,那各自药价又是怎么定出来的呢?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答复:自2015年国家取消大部分药品的行政定价以来,上海按照国家要求,坚持以市场定价的基本原则。药品价格,无论在医疗机构还是在药店,均为医疗机构、药店与生产企业议定产生,阳光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供需双方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议定价格。同时,医保部门始终保持对相关药品实际销售价格的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将对该药品供货渠道,同种药品外省市销售价格,该药品在上海不同医院、不同药店及互联网渠道的销售价格进行核实,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约谈,提醒供需双方议定合理的售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透露,为方便广大市民通过互联网配药,医保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将互联网药店纳入医保支付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