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头孢克肟胶囊
- 【商品名/商标】
希美琳
- 【规格】100mg*9粒
- 【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每次0.1g(1粒),每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0.2g(2粒),每日二次,口服给药。
- 【不良反应】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 【禁忌】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希美琳头孢克肟胶囊。
- 【注意事项】1、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凌晨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高龄患者慎用希美琳头孢克肟胶囊。
- 【贮藏】密封,室温(10-30℃)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23475
- 【生产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 【条形码】6919041188711
- 【药品本位码】869047440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