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医院存在的“暴利药”,成为行内一个不说也知道的“秘密”,仿佛医院卖的药不贵,就不正常,价格低于一般大医院的药甚至被误会为假药。行内人士称,这就是药品回扣、代理商“吃水”等利益链长期影响下导致的结果。实际上,这是可以改变的。如果医院不进贵而不实的药、中间无高额差价、医生开药与回扣无关,还有有那么多‘暴利药’吗?
垄断性医院不除 难降虚高药价
低价就医本是正常社会的正义问题,如今,正义的就医却要靠道德来维持,这不免让现行卫生医疗管理体系汗颜。
近日,天价芦笋片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出厂价仅15.5元的芦笋片,到医院卖到了213元,利润率达1300%。这一现象显然并非孤例,天价芦笋片曝光没几天,媒体又报道了一种叫恩丹西酮的抗癌药,利润率为2000%。(6月3日《南方周末》)
这并不是近段时期关于高药价的孤立案件。据央视报道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新京报》5月17日)。调查还发现,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医院采购药品有意回避低价药,主动选择高价药,主要是钻药价加价政策的空子。相对于国家医疗法规来说,这已经不是医生和医院的道德问题,而是法律责任问题。而低价就医、低价药品的正义,更不能靠医生的道德来维持。
“看病贵,医院是暴利行业”已经是尽人皆知,也备受其害的社会诟病。在药品到患者口中前,已经过了层层回扣,层层加价,多环节的药品流通渠道,让厂家、销售商、医院和医生尽享其利。而在去年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也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对于高药价也采取了较大力度的监管控制。这些措施在近千倍的药品利润面前,并不能给百姓更大希望。
据报道,一种药品价格的出台,要先由制药厂报至产地物价部门审核,后者根据其原料、厂房、人工费等生产成本进行核价,从而制定出最高零售价;如果一种药品要进入外省,则同样要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批,物价部门下发价格认证批文后,方允许在当地销售。如此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仍然不能解决高药价,可见高药价是药品链条末端的问题——医院的问题。
高药价的产生,不但是医院和医生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也有政府监管力度不到,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共同产生。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和竞争不足。只求一味提高医生职业素质,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在权钱交易面前,不仅会滋生权力寻租,更容易将负担转移到患者身上。
目前,公有制医院在社会中仍在绝对主导地位,单一体制的医院,让其缺乏竞争和活力,不但影响其对患者的服务质量,还给政府财政增加负担。对于盈利性医院,则仍有很多限制,相对于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和免税的公立医院,盈利性医院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也不免出现高药价的弊端。这种弊端都可能会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化为泡影。
对于高药价和看病贵问题,不妨借鉴一下民主投票的方式,让患者对医院“用脚投票”,让多元化的医院充分竞争,不断在竞争中提高其服务质量,降低其药品价格。让医院充分竞争医疗改革方向,不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