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 【规格】0.25g
- 【主要成份】头孢噻肟钠。
-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白色结晶性粉末;略有特臭,味微苦,易引湿。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噻肟单药耐药、对本复方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其它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肺脓肿和其他肺部感染。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肠球菌属、表皮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等敏感菌所致的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急性发作、复杂性尿路感染、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它生殖道感染。3、菌血症/败血症:由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属等敏感菌导致的菌血症和败血症。4、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其它链球菌、肠球菌属、大肠埃希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属、压氧球菌等敏感菌导致。5、腹腔内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链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拟杆菌属、厌氧球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敏感菌导致。6、骨和/或关节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和奇异变形杆菌等敏感菌导致的骨和/或关节感染。7、其他:由产β-内酰胺酶的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菌导致的脑膜炎,以及外科手术预防感染等。
-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成年人每日剂量一般为3-9g(头孢噻肟2-6g、舒巴坦1-3g),分2-3次注射;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注射3-4.5g,其中舒巴坦最大推荐剂量为4g/日。小儿剂量一般每日按体重,一般给药75-150mg/kg,必要时按体重300 mg/kg,分3次给药。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超过4.8mg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分钟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肌酐量超过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溶解稀释说明和配伍禁忌:本品可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生理盐水,含0.225%氯化钠的5%葡萄糖和含0.9%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配伍。配制后头孢噻肟和舒巴坦浓度分别为10mg/ml和5mg/ml, 且二者浓度可各增至0.25g/ml和0.125g/ml。应避免开始就使用乳酸林格氏溶液或2%盐酸利多卡因溶液注射液。因混合后可引起配伍禁忌。但可采用二步稀释法,即先用注射用水溶解,然后再用乳酸林格氏溶液稀释,可制备成最终舒巴坦浓度为5mg/ml的可配伍注射液。本品也可先用注射用水溶解,再用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不可与氨基糖苷类同瓶滴注,联合治疗时,可采用序贯间歇静脉注射法。本品和氨基糖苷类的白天用药间隔时间应尽可能延长。各剂量输注间采用足量的适宜稀释液灌洗静脉输注管,也可采用另一根单独的静脉输注管。
- 【不良反应】1.有皮疹、荨麻疹、瘙痒、药物热、注射部位疼痛、静脉炎、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碱性磷酸酶或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3.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等。4.偶见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
- 【注意事项】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 【药物相互作用】1.丙磺舒、阿斯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等药物可减少舒巴坦自肾排泄,因此与本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2.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用药期间应随访肾功能。3.大剂量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与强利尿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肾功能变化。4.本品不能与碳酸氢钠溶液混合。5.与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合用,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降低,如二者合用需适当减低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确切适应症的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应慎用。
- 【贮藏】密闭、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7211
- 【生产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瑞阳路1号
- 【药品本位码】8690415200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