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的通知。符合挂网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共166个。不符合挂网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共10个,包括赤小豆(赤豆)、大腹皮、地榆(地榆)、蜡梅花、三七粉等产品,原因都为超同组1.8倍。拟撤网的中药配方颗粒共16个,包括大腹皮(大腹皮)、地榆(地榆)、茵陈【滨蒿(绵茵陈)】等产品,撤网原因为重新竞价超同组1.8倍。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电话:0311-66906539
(一)对公示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企业申投诉”,服务事项选择“中药配方颗粒历史申报数据”。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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