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聚乙烯醇滴眼液
- 【规格】1.4% 0.4ml:5.6mg(规格待补充)
- 【主要成份】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5.6毫克,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甘油、注射用水。
- 【性状】聚乙烯醇滴眼液为无色微黏稠的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用法用量】每次使用时取出一支,捏住上部的塑板从瓶颈处扭断,挤压装有药液的瓶身,将药液滴于眼脸内。每次一滴,滴于患眼。每支仅供一次性使用,用后弃去。
- 【不良反应】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聚乙烯醇滴眼液。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毒理】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和成膜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 【贮藏】密闭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海梦智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198
- 【生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永湖街788号
- 【药品本位码】86983150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