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规格】100ml:0.5g:0.9g
- 【主要成份】100ml含左氧氟沙星(按C₁₈H₂₀FN₃O₄计)0.5g与氯化钠0.9g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它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3~0.6g,分1~2次静滴。滴注时间应大于60分钟。另外,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可适当增减。
- 【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瘙痒或静脉炎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升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出现血管刺激症状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即可消失。
- 【禁忌】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癫痫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注意事项】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慎用。3.本制剂仅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2.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与苯丙酸、联苯丁酮酸类、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合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应避免合用。3.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4.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5.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因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因药物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须服用本药,应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儿童用药】在动物实验(幼犬、幼成犬、幼鼠)中发现本品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贮藏】遮光,密闭,置阴凉处保存。
- 【生产厂家】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701
- 【生产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风大道11号
- 【药品本位码】869029640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