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头孢克肟胶囊
- 【商品名/商标】
诺贝华乐
- 【规格】100mg*7粒*2板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其化学名称为:7{[2-氨基-4-噻唑基[羟甲氧基|亚胺|-乙酰基]氨基-3-乙烯基-8-氧-5-硫杂-1-氮杂二环|4、2、O]}-2-辛-2-羧酸。
- 【性状】诺贝华乐头孢克肟胶囊为硬胶囊剂,除去胶囊后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0.1g(1粒),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0.2g(2粒),一日二次。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CCr≤20ml/min并进行腹膜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200mg。
- 【不良反应】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 【禁忌】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头孢克肟胶囊。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6.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9.高龄患者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恶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的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品发生配伍禁J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Prochlorperazine)、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2.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streptozocin)等抗肿瘤药以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3.棒酸可增加本品对某些因产生B内酰胺酶而对之耐药的革兰氏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老年患者用药】高龄患者慎用。
- 【贮藏】遮光密封,置凉暗处。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868
- 【生产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98号
- 【条形码】6940577307437
- 【药品本位码】86901511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