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 【商品名/商标】
佳康
- 【规格】6g*9袋(无蔗糖)
- 【主要成份】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口干、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
-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佳康感冒清热颗粒。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014
- 【生产地址】沧州市开发区金光大街九号
- 【条形码】6936694602968
- 【药品本位码】8690266100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