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国卫老龄发〔202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广播电视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残联:
为全面推动老年期痴呆应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我们制定了《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广电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31日
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老年期痴呆患者数量持续增长,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严峻挑战,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社会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老年期痴呆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要求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公共卫生领域应对痴呆全球行动计划倡议,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强化照护、扩大供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老年期痴呆防控体系,减少或延缓老年期痴呆的发生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
到2030年,痴呆防控科学知识基本普及,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全面开展,老年期痴呆风险人群得到早期干预,规范化诊疗机制更加完善,照护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老年期痴呆预防、筛查、诊疗、康复、照护综合连续防控体系基本建立,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得到有效控制,老年期痴呆友好的社会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主要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老年期痴呆防控科普知识。将老年期痴呆防控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内容。利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月、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借助多种传播方式,在全社会进行老年期痴呆的科普宣传教育,普及老年期痴呆防控知识,强化预防保健意识,树立尊重关爱痴呆老年人的社会风尚。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发布科普视频、举办专家讲座、在老年大学开设相关课程等多种形式,帮助老年人树立危险因素控制、定期筛查、及时就诊等疾病防控理念,养成有利于脑健康的生活方式。(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民政部、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老年期痴呆筛查与早期干预。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疾控机构等共同参与认知功能筛查与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服务网络和队伍。开展认知功能筛查和早期干预专项培训。结合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鼓励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初筛阳性人群进行进一步认知功能评估,并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危险因素管理和认知训练等早期干预工作;对认知功能评估结果仍为异常的老年人,指导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和早期干预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