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液
- 【规格】1ml:10mg
- 【主要成份】重酒石酸间羟胺。
-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①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②由于出血、药物过敏、手术并发症及脑外伤或脑肿瘤合并休克而发生的低血压本品可用于辅助性对症治疗;③也可用于心源性休克或败血症所致的低血压。
- 【用法用量】1.成人用量:①肌肉或皮下注射:2-10mg/次(以间羟胺计),由于最大效应不是立即显现,在重复用药前对初始量效应至少应观察10分钟;②静脉注射,初量0.5-5mg,继而静滴,用于重症休克;③静脉滴注,将间羟胺15-100mg加入5%葡萄糖液或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滴注,调节滴速以维持合适的血压。 成人极量一次100mg(每分钟0.3-0.4mg)。2.小儿用量:①肌肉或皮下注射:按0.1mg/kg,用于严重休克;②静脉滴注0.4mg/kg或按体表面积12mg/m2,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25ml中含间羟胺1mg的溶液,滴速以维持合适的血压水平为度。配制后应于24小时内用完,滴注液中不得加入其他难溶于酸性溶液配伍禁忌的药物。
- 【不良反应】①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包括重酒石酸间羟胺,可能引起窦性或室性心动过速或其他心律失常,特别是在心肌梗塞患者中,其发生率随用量及病人的敏感性而异;②升压反应过快过猛可致急性肺水肿、心律失常、心跳停顿;③过量的表现为抽搐、严重高血压、严重心律失常,此时应立即停药观察,血压过高者可用5~10mg酚妥拉明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重复;④静脉时药液外溢,可引起局部血管严重收缩,导致组织坏死糜烂或红肿硬结形成脓肿,使用重酒石酸间羟胺后很少出现脓肿形成、组织坏死或脱落;⑤长期使用骤然停药时可能发生低血压。
- 【禁忌】除临床情况需要,否则应避免与环丙烷或氟烷麻醉一起使用。对本产品任何成分包括亚硫酸盐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①本品含有焦亚硫酸钠,这是一种亚硫酸盐,在某些易感人群中,可引起过敏反应,包括过敏症状和危及生命或较轻的哮喘发作。亚硫酸盐过敏在普通人群中的总体患病率未知,可能较低。亚硫酸盐过敏在哮喘患者中比在非哮喘患者中更常见。②应注意避免过度的血压反应。据报道,快速诱导的高血压反应可导致急性肺水肿、心律失常和停搏。肝硬化患者应谨慎治疗,如果随后出现利尿,应适当恢复电解质。据报道,一名患有拉埃奈克氏肝硬化的患者在接受重酒石酸间羟胺治疗时发生了致命的室性心律失常。在一些情况下,当血流速度降低时,在输注过程中出现的室性早搏迅速消退。③随着药物作用时间的延长,可能出现蓄积作用,即使停止重酒石酸间羟胺治疗,过度的血管加压反应也可能导致血压持续升高,如用药后血压上升不明显,须观察10分钟以上再决定是否增加剂量,以免贸然增量致使血压上升过高。④由于其血管收缩作用,重酒石酸间羟胺应在冠心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脏疾病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甲状腺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疟疾病史患者中慎用。⑤当长时间使用胺类升压药时,由此产生的血管收缩可能会阻止循环量的扩大和导致休克状态的持续。有证据表明,在所有类型的休克中,血容量都可能减少,中心静脉压的测量有助于评估循环血容量的充分性。当低血压或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循环容量减少时,应先纠正后再用本品。⑥给药时应选用较粗大静脉注射,并避免药液外溢。避免不适合使用任何升压剂的部位,如果发生浸润或血栓形成,应立即停止输注。紧急情况下可能迫使选择不适合的注射部位,但应尽可能使用首选注射部位。肘前窝或大腿的大静脉比踝关节或手背的静脉更合适,尤其是在外周血管疾病、糖尿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或同时存在高凝状态的患者中。⑦短期内连续应用,出现快速耐受性,作用会逐渐减弱。⑧对实验室检查的影响,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①与环丙烷、氟烷或其他卤化羟类麻醉药合用,易致心律失常。②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并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能增强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的作用,使升压作用增强,引起严重高血压。③三环类抗抑郁药能增强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的作用。④与洋地黄或其他拟肾上腺素药并用,可致异位心律失常。⑤不宜与碱性药物共同滴注,因可引起本品分解。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生育:尚不明确。。妊娠期用药(C类):在孕妇中没有很好的对照研究。间羟胺可能通过收缩子宫血管从而限制胎盘血流灌注而导致胎儿缺氧。只有在对胎儿潜在获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才能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哺乳期用药: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随乳汁分泌。由于许多药物随乳汁分泌,如哺乳期妇女需注射本品,应谨慎。
- 【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可导致严重高血压并伴有头痛、胸闷、恶心、呕吐、欣快、发汗、肺水肿、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窦性心律失常、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心肌梗塞、心脏骤停或痉挛。如果血压过高,可立即静注酚妥拉明5-10mg。也可使用适当的抗心律失常药。
- 【生产厂家】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150
- 【生产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松山大街55号
- 【药品本位码】869011900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