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 【规格】1.25g(规格待定)
- 【主要成份】头孢丙烯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 【用法用量】口服。溶解方法:取温水约20ml,摇松粉末,将服用量药粉缓慢加入水中,边加边搅拌,搅匀后服用。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1次;下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0.5g,分1次或2次服用,严重病例一次0.5g,一日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严重病例,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头孢丙烯应按下表调整剂量: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头孢丙烯在对照临床试验中通常能良好耐受。约2%患者因不良事件而停止头孢丙烯治疗。头孢丙烯治疗患者中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如下:胃肠系统:腹泻(2.9%)、恶心(3.5%)、呕吐(1%)和腹痛(1%)。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升高(2%)、ALT(谷丙转氨酶)升高(2%)、碱性磷酸酶升高(0.2%)和胆红素升高(<0.1%)。与一些青霉素类和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一样,胆汁淤积性黄疸罕见。过敏反应:皮疹(0.9%)、荨麻疹(0.1%)。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消失。中枢神经系统:头晕(1%)。多动症、头痛、精神紧张、失眠、精神错乱和嗜睡的报告较罕见(<1%)。所有这些反应都是可逆的。造血系统:白细胞计数减少(0.2%)、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2.3%)。肾脏:血清尿素氮升高(0.1%)、血清肌酐升高(0.1%)。其他:尿布疹和二重感染(1.5%)、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1.6%)。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罕见地报告有以下不良事件: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以及血小板减少症。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s试验阳性、LDH升高、全血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禁忌】对本制剂中的任何成分以及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因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交叉过敏已有明确记录,并且在青霉素过敏史患者中的发生率可能高达10%。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在没有证实或强烈怀疑为细菌感染或预防性适应症的情况下对患者开具头孢丙烯处方不大可能使患者获益,并且可能会增加耐药性细菌的风险。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包括头孢丙烯在内的几乎所有抗生素在应用中都曾有发生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Clostridium difficile associated diarrhea,CDAD)的报告,其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到致死性的结肠炎不等。抗菌药物治疗会改变患者结肠部位的正常菌群,导致难辨梭菌过度生长。难辨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导致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发生的原因。难辨梭菌的产剧毒菌株可引起CDAD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升高,由于这些感染属于抗微生物药物难治性感染,所以可能需要对此类患者进行结肠切除。凡在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都必须考虑发生CDAD的可能性。曾报告,在抗菌药物治疗结束2个月后发生CDAD,因此在进行CDAD鉴别时需要认真了解患者的病史。一旦怀疑或者确认患者发生CDAD,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生素治疗(对难辨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生素除外)。同时应根据临床指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体液和电解质管理,补充蛋白、使用抗生素治疗难辨梭菌感染并进行手术评估。据报告,患者在接受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直接Coomb's试验结果阳性。若内包装标签受损,不得使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已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头孢菌素合用引起肾毒性的报道。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头孢丙烯AUC增加一倍。抗酸剂给药5分钟后再给予头孢丙烯胶囊,头孢丙烯的生物利用度不会受到影响。药物/实验室试验相互作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可引起尿糖还原试验〔Benedict或Feling氏试剂或硫酸铜片状试剂(Clinitest片)〕假阳性反应,但尿糖酶学试验(如Tes-Tape尿糖试纸)不产生假阳性。此类药物可引起假阴性血糖铁氰化反应。血液中头孢丙烯不干扰用碱性苦味酸盐法对血或尿中肌酐量的测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家兔、小鼠和大鼠分别经口给予人用最大剂量(1000mg)的0.8、8.5、18.5倍(以mg/m2计算)未发现对胎儿的影响。但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故仅在确有需要时方可用于怀孕妇女。哺乳期妇女单次口服头孢丙烯1g,可在乳汁中发现少量药物(小于给药量的0.3%),24小时后平均水平在0.25-3.3μg/ml范围。因为尚不清楚头孢丙烯对哺乳婴儿的影响,故哺乳妇女应慎用。
- 【老年患者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大于65岁)给予1g头孢丙烯,与20-40成人相比,AUC升高35%-60%,肾清除率下降40%。临床研究显示,当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样剂量时,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当。
- 【药理毒理】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广谱抗菌作用。体外试验证明,本品对革兰阳性需氧菌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的作用明显,对坚忍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表皮葡萄球菌、腐生葡萄球菌、Warnei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具抑制作用。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粪肠球菌无效。对革兰阴性需氧菌的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高度敏感;可抑制Diversus枸橼酸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和弧菌的繁殖;对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普通变形杆菌、普罗威登菌属、假单孢菌属的多数菌株无抗菌作用。本品对厌氧菌中的黑色素类杆菌、艰难梭杆菌、产气荚膜杆菌、梭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和痤疮丙酸杆菌具一定抑制作用,对多数脆弱杆菌株无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细菌迅速破裂溶解。
- 【药物过量】成年、断奶或新生大鼠以及成年小鼠单次口服剂量达5000mg/kg未引起死亡或毒性症状,猴单次口服剂量达3000mg/kg引起腹泻和味觉丧失,但未见死亡。头孢丙烯主要经肾脏清除,对严重过量,尤其是肾功能损伤患者,血液透析有助于本品清除。
- 【药代动力学】国内试验已经证明空腹口服头孢丙烯片剂和混悬剂具生物等效。据文献报道,受试者空腹口服本品,给药量的约95%可被吸收。健康者的平均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1.3小时,稳态分布容积(Vd)约0.23L/kg。总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分别为3m1/min/kg和2.3m1/min/kg左右。受试者空腹口服本品250mg、500mg、1g后约1.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平均血药峰浓度分别为6.1mg/L、10.5mg/L和18.3mg/L。尿回收率约为服药量的60%。口服本品250mg、500mg和1g后最初4小时,尿中平均浓度分别为700mg/L、1000mg/L和2900mg/L。与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和血药峰浓度,但达峰时间可延长0.25小时~0.75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36%,当血药浓度在2~20mg/L范围内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与血药浓度的变化无关。肾功能正常者口服本品一次1000mg,每8小时1次,连续10天,未见有药物血浆蓄积现象。对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的不同,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5.2小时;肾功能完全丧失患者,血消除半衰期可达5.9小时。血液透析时,半衰期缩短。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可延长至2小时左右,但这种改变并不说明肝功能损伤患者需调整剂量。在老年人(≥65岁),本品的平均药-时曲线下面积(AUC)相对于年轻成人约增高35%~60%,女性AUC较男性AUC高15%~20%。哺乳期妇女一次口服本品1g,可在乳汁中测得少量药物(<给药量的O.3%)。24小时平均浓度为0.25mg/L~3.3mg/L。
- 【贮藏】遮光密封,置阴凉处。
- 【生产厂家】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211
- 【生产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园区澜清一路16号
- 【药品本位码】8690055500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