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细菌溶解产物胶囊
- 【商品名/商标】
泛福舒/Broncho-Vaxom
- 【规格】成人规格 7mg*30粒
-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1粒成人规格胶囊内含7mg下列细菌的冻干溶解物: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肺炎克雷伯菌(肺炎亚种)、肺炎克雷伯菌(臭鼻亚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血链球菌、卡他莫拉菌(布兰汉氏菌)。其它成份:1粒成人或儿童规格胶囊含:预胶化淀粉,硬脂酸镁甘露醇、抗氧化剂没食子酸丙酯(E310)、谷氨酸钠。胶囊壳成份:明胶、二氧化钛(E171)、染料E132。
- 【性状】3号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淡米黄色细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泛福舒细菌溶解产物胶囊为免疫治疗用药。本品适用于反复性呼吸道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预防。本品也可用于急性呼吸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1、成人和12岁以上青少年--预防用药:每日空腹口服一粒(7mg),每月连用10天,连续使用3个月为一疗程。即:连服10天,停20天;再服10天,停20天;再服10天。如图所示:服10天,停20天,服10天,停20天,服10天。辅助用药:每日空腹口服一次,每次一粒(7mg),直至症状消失(但至少用10天)。如需使用抗生素,则最好从治疗开始就同时服用本品。2、儿童(6个月~12岁)--预防用药:每日空腹口服一粒(3.5mg),每月连用10天,连续使用3个月为一疗程。即:连服10天,停20天;再服10天,停20天:再服10天。如图所示:服10天,停20天,服10天,停20天,服10天。辅助用药:每日空腹口服一次,每次一粒(3.5mg),直至症状消失(但至少用10天)。如需使用抗生素,则最好从治疗开始就同时服用本品。注:每粒儿童规格本品胶囊的活性成份含量是成人规格胶囊的一半。3、小于6个月的儿童:小于6个月患儿的安全性及疗效还未确立。4、肝功能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尚无这些患者使用的涉及有效性安全性的任何临床资料。5、使用时注意:本品胶囊可以打开,当患者吞服胶囊有困难时,可将本品胶囊打开,并将其内容物加入饮料(水、果汁、牛奶等)中服用。
- 【不良反应】下文根据发生频率和所涉及系统器官,按照MedDRA分类列出了已确定的不良反应。采用以下惯例,按降序注明频率: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孤立的个案报告。未知(上市后报告的)。由规模不确定的人群自愿报告,无法提供切实可行的估计。免疫系统疾病--不常见:过敏(疹、荨麻疹、肿胀、眼睑/面部肿胀、全身性瘙痒、呼吸困难);未知:血管性水肿。神经系统疾病--未知:头痛。呼吸系统、胸及纵膈疾病--常见:咳嗽。胃肠系统疾病--常见:腹泻、腹痛;不常见:恶心、呕吐。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常见:疹;不常见:红斑、红疹、全身性皮疹、瘙痒。全身性疾病--不常见:疲劳、外周性肿胀;罕见:发热。
- 【禁忌】1、对活性成份或成份中列出的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2、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禁用。3、急性肠道感染者禁用。4、年龄小于6个月的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1、如服用泛福舒细菌溶解产物胶囊后出现高热(39℃以上,孤立于病史),特别在治疗开始时,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咨询医生。应基于喉部、鼻部或耳部症状进行判断,热型应于原发疾病引起的发热鉴别。2、如有持续胃肠、呼吸系统反应,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咨询医生。3、本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出现过敏反应或不耐受征象,应立即停止治疗并及时咨询医生。4、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相关研究。
- 【药物相互作用】无相关研究数据。未见有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报道。至今未见配伍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孕妇用药的临床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本品具有影响妊娠、胚胎发育、胎儿发育和/或出生后发育的直接或间接毒性。作为预防措施,建议避免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未进行针对哺乳期的特定研究,没有相关数据报道。妊娠期或哺乳期用药应慎重。
- 【老年患者用药】在老年病人中不需进行剂量调整。
- 【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 【药理毒理】在动物试验中,本品可提高动物对实验性感染的抵抗力,对巨噬细胞和B淋巴细胞有刺激作用,并可增强呼吸道粘膜的免疫球蛋白分泌。在人体中,本品可增强循环系统中T淋巴细胞数量提高唾液中sIgA含量,增强对多克隆有丝分裂的非特异性反应,并可见混合淋巴细胞反应。
- 【药物过量】无相关研究数据。至今未见过量情况。
- 【药代动力学】无相关研究数据。
- 【贮藏】室温(15~25℃)保存。
- 【有效期】在药品的原包装内保存,有效期为60个月。
- 【生产厂家】瑞士OM Pharma SA
- 【执行标准】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S20201008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瑞士OM Pharma SA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150042
- 【生产地址】瑞士22 rue du Bois-du-Lan 1217 Meyrin 2/Geneva, Switzerland
- 【药品本位码】869786930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