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很无奈却不以为然
“按国家卫生部的相关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药和儿童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市内某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并没有任何权利限制患者必须在医院划价取药,医院附近药店林立对医院的影响并不大,因为医院不是单靠经营药品来维持生计,而是靠医疗技术。
医院附近的药店内拿着处方单买药的人打拥堂,可医院内的划价和取药窗口前仍然排着“长龙”。当问及为什么不到附近药店去买药时,“长龙”中的市民唐女士举起处方单告诉记者:“像处方上的‘甲硝唑氯霉素涂剂’等多类药物,外面的药店根本就没有。”当即,记者抄了处方上的几种药到周围的药店走了一趟,发现仅有一家药店有其中的一种或两种,对于医院的不以为然也就不感到奇怪了。
“申请人开药店,一般只要符合药店占地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从业人员是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这两个条件,作为监管部门都应给申请者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平日对各药店的常规检查主要涉及进货渠道、药品质量和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方面,而对于药店与药店之间的间隔距离,药店所处的具体位置,法律上规定的只是“合理布局”,但针对“合理布局”,法律并没有作详细具体的规定。所以,医院周围派生药店这是市场经济调节的结果,作为监管部门唯有加强管理,让其更好地服务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