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字号就不是药品,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一位字母+8位数字,不是药品就不具备治疗功效,如果"消字号"产品宣称治疗疾病就是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根据药品管理法属于假药,消费者可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
新闻链接:市药监局开展“山寨药”专项整治着力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近日,市药监局全面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违法经营“山寨药”行为进行查处,以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近年来,一些被冠以食字号、卫字号、消字号、妆字号、健字号等名目的产品,相继涌入零售药店,配以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内容进行促销宣传,变相打造成“药品”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
此次整治行动对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产品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内容包括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及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无文号产品冒充药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对有经营非法产品的,要求一律自行撤柜并立即停止销售。通过此次整治,市药监局将进一步完善与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案件,坚决向公安机关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