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发改委迄今为止共计宣布了用量最大的4类药物的新参考价。8月5日,发改委发布了年内第二次调整药品最高限价的通知,主要是针对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物。3月份进行的上一轮降价主要是针对抗感染类和心脑血管类药物。
8月5日发布的价格调整通知的一大特点就是对单独定价药品的限价大部分集中在享有较高售价权的外资企业中。对此,华鑫证券在8月9日发布的研究报告中表示,此举体现出国家对国外“高价”药品的调控和减少国外原研药与国内药品之间的价差,促进公平竞争的决心。
另有多家券商表达了发改委将继续下调药品最高零售价的观点。8月8日,长江证券发布研报称,国家对药品的降价调控将呈现常态化。同日,中邮证券在发布研报中进一步指出,预计未来2、3 年内,将是我国药品价格密集调整的时期,医药行业将面临比较大的降价风险,尤其是心脑血管、抗生素、抗肿瘤和内分泌等大病种用药。
自1998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共通过行政手段对药价进行了28次调整。
82种药品下调最高零售价 “剪刀差”再次扩大
随着物价的上涨,人们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今日起,一批新规将开始实施。除了已为公众所熟知的新个税法,还有部分药品降价、借大熊猫展览不得以单纯营利为目的、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物业占消防通道最高罚5万等规章制度。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决定今年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