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金感胶囊
- 【商品名/商标】
百灵鸟
- 【规格】0.45g*12粒
- 【生产厂家】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9013
- 【条形码】6940406900037
- 【药品本位码】86905436000092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金感康胶囊
汉语拼音:jingankangjiaonang
【成 份】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氨、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
【适 应 症】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规 格】12粒
【用法用量】一次2粒,一日2-3次。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901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43600009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金感胶囊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规格 每粒装0.45g(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5-09-09
编号 黔HbZb20060112
企业名称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勇
企业负责人 夏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
分类码
生产范围 胶囊剂、颗粒剂、片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06年01月01日
有效期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省市 贵州省
生产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
adm0009于20120612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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