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 【规格】0.15g*30s
- 【生产厂家】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696
- 【条形码】6910942382079
- 【药品本位码】86900290000899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作用类别】本品为抗酸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用法用量】口服。8~12岁儿童一次1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不良反应】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禁 忌】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普鲁卡因胺并用,可使普鲁卡因胺的清除率降低。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696
原批准文号 粤卫药准字(1996)第507030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29000089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英文名称 Raniti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规格 0.15g(按C13H22N4O3S计)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2-08-16
编号 粤20110458
企业名称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绍日
企业负责人 张绍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混悬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喷雾剂,软胶囊剂,滴丸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7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混悬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喷雾剂,软胶囊剂,滴丸剂。*
adm0008 201206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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