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酮洛芬胶囊
- 【规格】50mg*16粒
- 【生产厂家】河南雅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615
- 【药品本位码】86903106000038
【药品名称】
通用名:酮洛芬胶囊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适 应 症】主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肿痛、以及各类疼痛,如痛经、牙痛、术后痛和癌性痛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
1. 抗风湿,每次50mg(1粒),一日3次~4次,最大用量每天200mg(4粒);
2. 治疗痛经,每次50mg(1粒),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1.5粒)。
【不良反应】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出现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其次有钠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发生率低于3%;过敏性皮炎、口腔炎、耳鸣、精神抑郁、头晕、嗜睡、视力模糊等亦可出现;其他如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心悸、幻觉、偏头痛、听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鼻出血、氨基转移酶上升、间质性肾炎、肾功能下降、粒细胞减少或溶血性贫血等的发生率都有报道。
【禁 忌】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
2. 对诊断的干扰:
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秒~4秒;
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
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
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3.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本药浓度升高及半衰期延长,因而需注意剂量调整。
【药物相互作用】
1. 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 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3. 与呋噻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4. 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5. 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6. 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7. 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8. 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9. 本品不应与丙磺舒可用,因后者可导致本品血药浓度增高,而有引起中毒的危险。
10. 本品不应与阿司匹林同用,因后者也可降低本品的蛋白结合率,降低本品结合物的形成及排出。
【药物过量】大剂量的酮洛芬可引起呼吸抑制和昏迷。胃肠道出血、低血压、高血压或急性肾功能衰竭也可发生,但较少见。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剂,并给予检测及其他支持治疗
【贮 藏】遮光,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61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10600003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酮洛芬胶囊
英文名称 Ketoprofen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南雅康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商丘市文化东路
规格 50m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5-19
编号 豫20100192
企业名称 河南雅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种秀云
企业负责人 种秀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 商丘市文化东路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南省
生产地址 商丘市文化东路*
adm0008 201206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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