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银柴颗粒
- 【规格】12g*9袋
- 【生产厂家】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892
- 【条形码】6934534217150
- 【药品本位码】86902139000152
【通用名称】银柴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忍冬藤、柴胡、枇杷叶、薄荷、芦根。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规 格】每袋装12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注意事项】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89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13900015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银柴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680号
规格 每袋装12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5-27
编号 川20100193
企业名称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申友
企业负责人 龚申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680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糖浆剂、散剂、原料药(胰酶、胃蛋白酶、胃膜素、人工牛黄、胆红素、硫酸软骨素、甲状腺粉、肝素钠)、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6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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