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夏桑菊颗粒
- 【规格】10g*20袋
- 【生产厂家】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691
- 【药品本位码】86900312001576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剂型】
颗粒剂
【成份】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蔗糖。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适应症】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691
原批准文号 ZZ-4951-粤药准字(1994)第504107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31200157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夏桑菊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博罗县长宁镇
规格 每袋装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3-03-25
编号 粤20110389
企业名称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新泉
企业负责人 陈新泉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博罗县长宁镇
分类码 HbZbYC
生产范围 博罗县长宁镇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搽剂,茶剂,膏药,洗剂,栓剂,软胶囊剂,滴丸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精神药品(地西泮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注射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7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博罗县长宁镇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搽剂,茶剂,膏药,洗剂,栓剂,软胶囊剂,滴丸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精神药品(地西泮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注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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