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清热解毒颗粒
- 【规格】18g*10袋
- 【生产厂家】北京龙泰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1291
- 【条形码】6926138300482
- 【药品本位码】86900093000447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清热解毒颗粒
汉语拼音:Qingre Jiedu Keli
【作用类别】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金银花、连翘、水牛角浓缩粉、黄连、大青叶、玄参、地黄、知母、石膏。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规 格】每袋重18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8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 忌】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129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09300044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清热解毒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北京龙泰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水屯
规格 每袋装18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7-22
编号 京20100242
企业名称 北京龙泰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力
企业负责人 吴洪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水屯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颗粒剂、硬胶囊剂、糖浆剂、合剂、酊剂、散剂、口服液、煎膏剂、中药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9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28
省市 北京
生产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水屯*
adm0008 201205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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