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乌鸡白凤丸
- 【规格】6g*12袋(水蜜丸)
- 【生产厂家】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157
- 【药品本位码】86900415001602
【成份】乌鸡(去毛爪肠)、人参、白芍、丹参、香附(醋炙)、当归、牡蛎(煅)、鹿角、桑螵蛸、
甘草、青蒿、天冬、熟地黄、地黄、川芎、黄芪、银柴胡、芡实(炒)、山药。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性状】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亏引起: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少腹冷痛,体弱乏
力,腰酸腿软。
【注意事项】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带下量多气臭者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157
原批准文号 ZZ-0122-粤卫药准字(1996)第122058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41500160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乌鸡白凤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生产地址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九佛镇
规格
剂型 丸剂(水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7-10
编号 粤20110052
企业名称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 王晓东
企业负责人 王晓东
企业类型 国有
注册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6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adm0008 201206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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