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三九黄石10ml*8支
【用途/功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汉语拼音:Xiao'er Qingre Zhike Koufuye
【成 份】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
【性 状】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 装】玻璃瓶装,10毫升x8支。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104
【生产企业】黄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10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91600028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黄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大泉路一号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30
编号 鄂20110001
企业名称 黄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志坚
企业负责人 谢志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大泉路1号
分类码 HbZab
生产范围 湖北省黄石市大泉路1号;生产范围:片剂、合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原料药(女贞叶乙醇提取物)、口服溶液剂、糖浆剂、煎膏剂、散剂、茶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湖北省
生产地址 生产地址*